為進一步加強我區(qū)事業(yè)單位人才隊伍建設,拓寬事業(yè)單位選人用人渠道,,優(yōu)化事業(yè)單位工作人員隊伍結構,,根據《事業(yè)單位人事管理條例(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652號)》和《湖南省事業(yè)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》(湘人社發(fā)〔2019〕1號)等有關規(guī)定,,結合各單位編制、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,,經研究決定,,2021年株洲市淥口區(qū)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(yè)單位工作人員64名。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,、招聘原則
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?zhèn)涞挠萌藰藴?,按照公開、平等,、競爭,、擇優(yōu)的原則,堅持工作需要,、人崗相適,,注重綜合能力和專業(yè)知識相結合。
二,、招聘計劃
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(yè)單位工作人員64名(詳見附件1),。
三、招聘條件
(一)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:
1.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,,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(yè)道德,;
2.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(yè)或技能條件,崗位所要求的專業(yè)以《湖南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(yè)指導目錄》為準,;
3.自愿在淥口區(qū)服務5年,,同意并接受服務期限內不予調檔案,不辦理調動,、離職手續(xù)的規(guī)定,;
4.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;
5.年齡在18周歲以上且符合《2021年株洲市淥口區(qū)公開招聘事業(yè)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》中的年齡要求(年齡計算,,如:35歲以下即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,,其他年齡依此類推);
6.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,。
(二)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,不得報名:
1.已在本區(qū)機關事業(yè)單位工作的在編在崗人員不作為招聘對象,;
2.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,;
3.尚未解除黨紀,、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,;
4.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,;
5.在各級各類事業(yè)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《事業(yè)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(guī)行為處理規(guī)定》被記入事業(yè)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,,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,;
6.現役軍人,、機關事業(yè)單位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工作人員,、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1年應屆畢業(yè)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歷報考,其他情形以此類推,;
7.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崗位,;
8.法律,、政策規(guī)定不得聘用為事業(yè)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。
四,、發(fā)布信息
招聘信息在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和株洲市淥口區(qū)人民政府門戶網向社會公開發(fā)布,。其他各環(huán)節(jié)信息通過株洲市淥口區(qū)人民政府門戶網向社會公開發(fā)布,不再另行通知,,請考生及時關注并查閱,。
五、報名
(一)報名時間
2021年7月26日(周一)上午9:00至2021年7月30日(周五)下午18:00,。
(二)報名方式: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網上報名方式。
網上報名:請應聘人員登錄株洲人事考試網www.zzksw.com.cn,,進入“2021年株洲市淥口區(qū)事業(yè)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入口”,按要求填報信息并上傳電子照片,。應聘人員報名時,,應仔細閱讀本公告及相關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,慎重,、理性報名,。用本人身份證號和本人手機號進行注冊,一個身份證號對應一個手機號,,均只能注冊一次,,每人限報一個崗位,。注冊信息提交后,,原則上不得修改,。
準考證由考生在網上自行下載打印,下載打印時間為2021年8月4日(周三)上午9:00至8月6日(周五)下午17:30。準考證打印成功,,視為報名成功,,逾期未打印準考證的,視同放棄考試資格,。
(三)報名有關事項:
1.報考人員的專業(yè)應嚴格按照畢業(yè)證書填寫,,提供的證書、資料信息必須真實有效,,否則在任何環(huán)節(jié)均可取消其考試成績和招聘資格,。
2.報考人員的學歷(學位)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(學位)。出國留學人員學歷應通過教育部相關部門的學歷認證,。對有疑義的學歷(學位)證書,,以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,公告要求的學歷(學位)必須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,。
3.招聘崗位要求有工作經歷的,,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工作經歷,。全日制高校畢業(yè)生在校期間參加社會實踐、實習,、兼職等經歷,,不能視為工作經歷,。工作經歷按足年足月計算,,計算截止時間為2021年6月30日。
4.應聘者應確保報名登記表中聯系電話通訊暢通,如因考生單方面因素,,不能取得聯系的,招聘方概不負責,。
5.惡意注冊報名信息,、擾亂報名秩序或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,,取消本次報考資格,。
六,、資格審查
用人單位根據崗位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,,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,,任何環(huán)節(jié)發(fā)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,,一經查實,,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,。
資格審查分初審和復審。
(一)資格初審,。根據崗位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網上報名進行資格初審。網上報名期間報考申請尚未審核或未通過資格初審的,可以改報其他崗位,,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,。考生在報名網站打印本人的《2021年株洲市淥口區(qū)公開招聘事業(yè)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復審表》(附件2),,并妥善保存,,資格復審時提交審查,。
(二)資格復審,。資格復審在筆試后進行,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先后,按崗位招聘數1:3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對象(未達比例的,,則全部確定為資格復審對象),。資格復審時間,、地點另行通知,。
(三)資格復審內容。資格復審主要現場查驗應聘人員的身份證,、準考證,、畢業(yè)證,、學位證書以及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和相關證明等,。
(四)未按規(guī)定要求進行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,,視為放棄資格復審。
(五)資格復審遞補,。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放棄資格者,,按筆試成績排名依次等額遞補,。
七、考試
(一)考試方式
考試采取筆試,、面試相結合的方式。筆試,、面試均采用百分制。筆試時間120分鐘,;面試時間10分鐘,。
(二)筆試
1.筆試內容: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+寫作。筆試為一套試題,,采取閉卷方式,。
2.筆試最低開考比例:崗位招聘人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:3,。但對少數專業(yè)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,經報請區(qū)人事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,,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,。
3.筆試時間及地點
筆試時間暫定為2021年8月7日(周六)上午,具體以準考證上的時間,、地點為準,。參加考試時,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(不可用電子身份證代替),。缺少證件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,。
(三)面試
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全部參加,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,。
面試時間及地點請關注淥口區(qū)政府門戶網上公告,,不再電話通知。
(四)成績合成
綜合總成績=筆試成績×60%+面試成績×40%,。綜合總成績相同的,,以筆試成績高的排前。綜合總成績,、筆試成績均相同的,,則按綜合總成績的第三位小數從高到低進行排名。筆試,、面試,、綜合總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,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,。
設置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,,如應聘同一崗位所有人員都達不到合格分數,,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。
八,、體檢與考察
(一)體檢
根據應聘同一崗位考生綜合總成績從高到低,,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: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員。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(zhí)行,,增加吸毒情況檢查項目,。
(二)考察
體檢合格者即確定為考察對象,,按照國家有關規(guī)定和崗位要求,,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、道德品質,、業(yè)務能力,、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,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,。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,,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總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1次。
九,、公示與聘用
(一)確定擬聘用人員,。考察合格者,,確定為擬聘用人員,。
(二)公示。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株洲市淥口區(qū)政府門戶網公示7個工作日,。
(三)選崗,。同類別崗位需求有1個以上的崗位,按擬聘用人員綜合總成績排名從高到低,,依次選崗,。
(四)聘用。經公示無異議的,按有關程序辦理聘用手續(xù),。簽訂聘用合同,實行試用期,,試用期包括在聘合同期內。試用期滿合格的,,予以正式聘用,;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,。有服務期要求的崗位,,服務期不得少于規(guī)定的年限。
十,、特別提示
(一)應聘人員務必及時關注株洲市淥口區(qū)政府門戶網 http://www.zzx.gov.cn/的公告,、公示與通知,,特別要關注崗位計劃調整、筆試成績公布,、面試公告,、體檢、考察等時間節(jié)點和重要信息,,及時了解有關情況,,錯過時間的,責任自負,。
(二)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,,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。
(三)應聘人員須嚴格遵守公開招聘紀律,,對違紀違規(guī)行為,,將按照《事業(yè)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(guī)行為處理規(guī)定》(人社部令第35號)進行處理。
(四)實行誠信考試,。應聘人員需按照誠信考試承諾書的要求,,誠信參與考試聘用的各個環(huán)節(jié),不弄虛作假,,不違紀違規(guī),,不隨意放棄。在招考過程中,,被機關錄用為公務員或參加其他事業(yè)單位招聘被錄取的(從擬錄用公示起始日計算),,應如實向招聘單位報告,并終止參加我區(qū)本次招聘,。對參加本次招聘已公示和聘用后放棄的,,以及試用期內取消聘用資格的人員,2年內不得參加我區(qū)招聘考試,。
(五)根據疫情防控要求,,請應聘人員嚴格履行防疫義務,按照各階段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,,落實防疫措施,,提供相關證明,配合做好防疫檢查和處置等相關工作,。
十一,、紀律監(jiān)督
區(qū)紀委監(jiān)委全程參與監(jiān)督,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,、過程公開,、結果公開,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(jiān)督,。嚴肅公開招聘紀律,,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情形,,按有關規(guī)定追究責任。
十二,、招聘咨詢及監(jiān)督電話
區(qū)紀委監(jiān)委:0731-27560798(監(jiān)督電話)
區(qū)委組織部:0731-27612380(監(jiān)督電話)
區(qū)人社局: 0731-27560810(咨詢電話)
十三,、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淥口區(qū)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。
附件1 2021年株洲市淥口區(qū)公開招聘事業(yè)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
附件2 2021年株洲市淥口區(qū)公開招聘事業(yè)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復審表
附件3 工作經歷證明.doc
株洲市淥口區(qū)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
2021年7月15日